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招生就业工作,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2.负责建立健全招生规章制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负责设计、评审招生简章、收集整理招生宣传资料。
4.负责做好招生的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
5.负责做好新生及家长来校参观、咨询、接待、报名等工作。
6.负责组织新生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申报新生录取信息,办理新生录取手续,打印新生录取花名册。
7.负责统计招生期间各阶段生源状况,反馈生源信息,掌握招生工作动态。
8.汇总年度招生人数及各县区生源情况,分析、总结,以书面形式向院党委汇报。
9.结合学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际,建立完善就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新《职业教育法》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联系考察就业单位,确认、公布毕业生就业单位信息,组织毕业生报名、参加面试,确认并公布录用名单。
10.确定赴企就业时间,组织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同时做好自荐离校学生的资格审查、离校清单发放、资料存档等工作。
11.建立毕业生就业回访制度,对年内就业学生进行企业满意度、家长满意度、学生满意度及专业对口率调查,建立毕业生就业服务档案。
12.负责组织中高职贯通教育联办院校学生的报名、辅导、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
13.负责学院每年专业增、减申报工作。
14.负责本处室公物管理、卫生区域、安全、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