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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丨这些行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2)

发布者:陕西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24-05-29 阅读:

  第二款规定,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这种行为在监督执纪中较为常见,有的干部不敢公然收钱,转而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暗中接受利益输送,本质是以借贷等金融活动方式从事营利性活动。
  民间借贷本身是法律允许的行为,但党员干部以借贷等金融活动方式从事营利性活动,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比如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并获取大额回报等,就是以权谋私,违反廉洁纪律。若以借贷的名义行收受贿赂之实,那就不仅是违纪,还涉嫌受贿犯罪。
  (四)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
  《条例》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主要是指与执行公务相关联、与公正执行公务相冲突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接受这些活动安排,就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这种“可能”,不以接受安排者的主观意愿为依据,而应由党组织根据客观情况分析判断。比如,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工作对象对有关部门人员提供的旅游,受监督管理的一方对实施监督管理的一方提供的健身活动等,无论是什么标准,无论花费的是否是公款,只要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就一概不能接受。
  (五)违规取得、持有、使用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条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私人会所,是指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者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一些党员、干部在私人会所搞吃喝聚会,既助长享乐奢靡之风,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带坏社会风气,损害党的形象。党员干部应当强化纪律观念,带头刹住“会所中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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