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起草、制订学院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审核以学院名义上呈下发的各类文件、函电。
2.负责外来公文的接收、登记、批转、传阅、督办和归档。
3.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党委会、院务会、周例会并作好相关会议记录。
4.负责组织、协调院领导安排的全院性大会,起草院领导讲话稿及审核会务的相关材料。
5.负责学院季度、月工作计划的制订并检查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6.及时了解有关部门对学院决议、规定的反映和执行情况,并向学院主要负责人报告。
7.负责上级领导机关、兄弟院校和有关单位的视察、参观、访问等接待工作。
8.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并做好记录;组织、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来信来访的答复与处理。
9.负责学院的保密工作和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清退、保管、编目、立卷归档及借阅工作。
10.负责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收编、汇总,定期对学院《制度汇编》进行修订换版。
11.负责管理学院法人印鉴及院属各处(室)印章的刻制、启用、更换等事宜。
12.负责审核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各项通知、通告、布告;安排节假日有关事宜及开具各类介绍信、证明等。
13.负责学院各处(室)用车的审核及联系工作。
14.负责学院报告厅、会议室的管理。
15.负责学院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各处(室)贯彻落实学院党委会、院务会等会议决议及重点工作、日常工作的督导工作,定期下发通报。
17.负责《办学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各类办学证件的年检、变更、办理工作。
18.负责本处室公物管理、卫生区域、安全、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