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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技工院校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2)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6-21 阅读:

  (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流程

  1.省属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流程

  (1)学校确定受助学生。各院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及时完成学生申请、班级评定、学校审核、校内公示、受助学生数据上报等工作。

  (2)系统申报。在国家系统中上传学生信息,进入到审核通过待审批状态

  (3)纸质文件上报。各院校须上报以下材料: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封面;陕西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报信息表;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汇总表;上一学期助学金发放银行流水凭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

  (4)受助学生核查。待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合格的申报学生信息上传至《陕西省技工院校综合管理系统》,后期将对受助学生进行人脸认证。

  (5)国家助学金材料归档。归档材料包括:陕西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报信息表;院校成立国家助学金管理机构文件和发放实施办法;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国家助学金银行转账、发放原始记录,助学金台账等相关财务账表及其它相关资料;陕西省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需由受助学生本人填写,不得打印,同时附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由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出具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以上材料均用A4纸,按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中学生名单的顺序将《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采用无线胶装的方式统一装订成册,每册150页,超出部分另起册,自行制作封面,归档材料统一由各申报院校自行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2.市属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流程

  市属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流程参照省属技工院校申报流程。申报、审批及材料上报、归档等由各市(区)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各市(区)人社局上报材料包括:国家助学金申报文件;XX市(区)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以上材料均用A4纸,采用无线胶装的方式统一装订成册(含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安排

  (一)省属技工院校于5月10日-5月18日完成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材料上报工作。

  (二)各市(区)人社局于 5月25日前报送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上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关系到广大技工院校学生的正常学习和学校稳定发展,各市(区)人社局和技工院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职责,制定周密方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重点关注贫困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落实好资助政策。

  (二)严格标准。各市(区)人社局和技工院校要严格按照《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3〕1号)和《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陕劳社函〔2007〕50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标准做好学生资助申报工作,尤其要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受助条件,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要严格执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规定,将学生“中职学生资助卡”信息录入国家系统,不得发放现金,不得以学费、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三)按时上报。学生资助申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市(区)人社局、各院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要及时完成受助学生在国家系统中的申报审批工作。因申报审批不及时,影响国家资助资金计划下达工作的院校,责任自负。

  (四)严肃纪律。各院校要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工作流程,保证受助学生人数等信息真实。如发现申报人数信息不实、造假舞弊等问题,将根据规定给予暂停受理业务、取消国家资助申报资格等处理。涉嫌套取国家资助资金行为的,依法依规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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