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各项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各类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报批、管理学生、企业员工及社会人员的各类培训。
3.负责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的开发、宣传、招生、组织和管理工作。
4.负责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编制各类培训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向杨凌示范区人社局、省人社厅等部门申请政府资助的各类培训项目,宣传国家用工方面的政策法规。
6.负责完成杨凌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杨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内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
7.负责编制培训教学计划、培训课程表。
8.负责培训学员的信息管理、入学登记、注册等工作。
9.负责培训学员的食宿及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按照教师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教职工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工作。
11.负责考核不合格教职工待岗期间的培训工作。
12.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外聘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及相关津贴的计算、审核、发放等工作。
13.负责加强对外培训宣传、树立形象,树立全方位的服务意识,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层次。
14.负责根据社会和企业的需求开发各类培训业务,组织制定培训实施计划。
15.负责各类培训、考试等费用的结算工作及培训相关资料的归档、上报工作。
16.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17.负责在校学生成考等学历提升工作。
18.负责本处室公物管理、卫生区域、安全、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