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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电话:029-8707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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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做好部署。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会同国资监管等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开展督导。要求各地将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情况纳入对办学主管部门和职业学校的督导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部门、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并予以鼓励宣传,教育部将适时组织抽查督导。
三是项目引领。发挥国家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十三五”期间,继续将企业实践纳入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培训规划,并专门设立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示范带动地方组织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
四是广泛宣传。组织专家进行政策解读,举办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专题研讨班,将文件精神具体详尽地传达到地方、学校、教师,对地方探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