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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6-21 阅读: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办发〔2007〕13号 2007年4月11日)

 

  各市、县委,各市、县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结合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切实把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但是,随着我省建设经济强省步伐不断加快,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要求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工作也面临严峻挑战。从总体上看,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薄弱,培养体系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轻视技能劳动和技能劳动者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我省作为装备制造业大省,以机械加工、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能源化工、商贸旅游服务为主体的支柱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潜力巨大,但目前高技能人才比例仅占技能人才总量的4.3%,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

  本世纪头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稳步提升我省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增强我省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断增强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努力开创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及社会氛围,带动我省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到“十一五”期末,全省高级技工水平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力争到2020年,使我省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国内发达省份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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